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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海公布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评估费试行价格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公布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评估费试行价格的通知
沪价费〔201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9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号),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现就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长期护理保险评估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期护理保险评估费的项目编码为N10000004,试行价格为每次200元。
二、各医疗机构要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完善价格公示,加强价格信息统计汇总工作。各级价格、卫生计生、医保部门要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收费、支付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具体实施时间、实施范围、实施对象、支付办法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原文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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